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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劳动工资:工资制度、工时制度、劳动关系调整。
  4、工作信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动态。
  5、热点聚焦:社会关注的劳动保障热点工作。
  6、公告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公告、通知及规范性文件等。
  7、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校招生、技能培训等。
  8、统计资料:劳动保障统计公报、统计分析。
  9、劳动监察:监察职责、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程序、法律责任及执法依据等。
  10、劳动仲裁:办事程序、知识问答和典型案例分析。
  11、工伤认定:认定标准及相关待遇。
  12、信访投诉: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网站管理与维护
  网站的开发与维护由市劳动保障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站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确保网站信息资源得以有效利用;对网站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调度,确保网站内容适时更新;对已经审核的各种信息进行编辑,及时上网发布;配合有关部门对网站硬件设备和后台程序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防各种不良信息及病毒对网站的侵袭。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协助搞好网站的开发管理工作。
  (一)网上发布信息的内容要求:
  1、信息内容要紧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
  2、信息来源正当,内容准确、真实、可靠。
  3、网站发布的信息与刊登在其他媒介上的同一信息内容必须一致。
  4、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5、网站发布的信息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二)网上发布信息的审核程序:
  1、网站发布的本地信息取自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网站所设栏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积极搞好对外宣传。
  2、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市局制订或市局代市政府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经领导签发后,凡可以上网发布的统一交由局政策法规科报分管局长批准后上网发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由局政策法规科审核,报分管局长批准后上网发布;局属有关单位发布其他方面的信息,由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
  (三)网站信息的发布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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