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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努力克服非典影响保持我市开放型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坚持扶优扶强与培育“千军万马”相结合,壮大外贸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重点外贸企业的优势,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碰到的困难,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网络审批的快捷优势,加快流通性外贸公司的审批进度,扩大外贸经营队伍。要鼓励已获权企业用好权,特别要积极地引导和鼓励生产性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要进一步发挥外贸孵化器的中介作用,带动更多的新获权企业开展外贸出口业务。
  (六)扩大出口成交,提高出口履约率。要加强与外商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处外贸业务纠纷,确保在手合同和项目的履约。要提高应对贸易壁垒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特别是出口农产品、食品以及纺织、轻工产品等日用消费品的企业,加大卫生防疫投入,加强自身检疫措施,注重出口商品质量,努力提高出口商品信誉。要进一步改善外贸运输条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想方设法解决打火机等产品的远洋运输问题。
  (七)加强研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动向和外贸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应对政策建议,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要加快原有政策的兑现力度;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调整扶持政策。
  三、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招商引资
  (一)保持联系,巩固客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近期要对已在宁波兴办项目的外商和已有过接洽的外国公司、机构,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作一次普遍联系,介绍本地投资环境,通报宁波非典防治情况,加深联系,推进合作。
  (二)主动出击,捕捉商机。对涉及到重大项目和重要客商洽谈的,要千方百计,通过多种途径,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尽快出访。对原计划安排上半年出访而受阻的招商团组,要继续充分准备,一旦非典疫情得到控制,立即安排出访。要想方设法,广泛联络,邀请客商来甬开展项目考察、洽谈、签约、开工等活动。
  (三)狠抓项目,推进进度。对在谈项目要增强洽谈力量,加大协调力度,提高洽谈成功率。对已签约项目要减少环节,落实责任,提高效率,缩短审批周期。对已批准的项目要加强动态跟踪,提高服务效率,推进项目尽早开工,促进资金尽快到位。
  (四)调整手段,创新方法。要重视网络招商的作用,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有效手段,保持与客商经常的信息联系和感情联络。要大力开展委托代理招商,加强与外国政府、商会和公司驻华机构特别是驻沪机构的联系,通过委托代理等形式开展招商活动。要大力开展“以外引外”,鼓励在甬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切实帮助外商解决好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营造亲商、爱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增强投资信心,促进以外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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