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产籍、交易、中介、拆迁、测量、物业管理投诉电话:4603156
市工商局违法广告、合同欺诈投诉电话:1231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建设违法行为投诉电话:2827112
市计委(物价局)非法收费投诉电话:12358
市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投诉电话:4650003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8日-8月15日)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产测绘、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各方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填写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自查表,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对待,积极解决。
2、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好自查整改工作。整改工作要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认真梳理开展的业务,从中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正方案,以期达到整改的目的。自查整改工作自查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查总结报市建委房地产业管理处。中介、测绘、拆迁、物业等企业将自查表报市房产局市场处。
(三)组织检查阶段。(8月18日-9月26日)
检查工作按职能划分为房地产开发检查组、物业管理检查组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检查组。
第一组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销售及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计委(物价)、国土资源局、工商局、房产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参加。按其职能分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企业变更备案、建设项目立项及价格复核、拆迁手续、预售许可证、面积缩水、产权证办理、规划设计、土地使用和缴费、广告宣传和购销合同、抽逃资金、房屋质量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组主要检查物业管理企业违法违规的问题。由市房产局负责,计委(物价)、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参加。按其职能分工对服务项目、建章立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单位从业资格、资本金等问题进行检查。
第三组主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拆迁企业、测绘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由市房产局负责,计委(物价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参加。按其职能分工对房产评估、测绘、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价格执行情况、虚假和不实信息等问题进行查处。
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提高认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高度重视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由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和协调,挑选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检查人员。市建委将统一检查方法、内容和标准,及时掌握检查情况,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每周一、三例会制度,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建委将以房地产专项治理工作转办单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办理部门领导要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办理。案件办理的情况,市建委将以《专报》形式向市政府汇报。此次治理工作将邀请新闻单位进行报道。
(四)总结、上报验收阶段。(9月26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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