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

  妥善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要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省各输入地政府应采取措施,积极接收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并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酌情减免费用。要在确保安全和师资合格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办学标准、简化审批办法,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工子弟学校,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并在教学管理、师资配备、安全防范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劳务输出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输入地尤其是省外输入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协调,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或社会力量外出办学提供便利条件,对在输入地学校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学生的学籍应予承认,对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定等问题要给予关心和公平对待。
  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的,凡当年新招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具体措施。
  四、切实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成立党政负责同志牵头的农村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事机构,统一负责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劳务输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规划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劳务输出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逐级下达目标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劳务输出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督促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处理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农业部门要积极落实外出务工人员承包土地流转政策,引导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发展计划部门要把劳务输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协调。计生部门要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协助输入地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或社会力量外出办学提供便利条件。建设部门要鼓励建筑劳务人员组建劳务公司成建制输出,并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外经贸部门要积极推动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和促进外经企业开发利用好我省的劳务资源。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中党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加强外出务工人员中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外出人员中党员人数较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建立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要做好外出青年、妇女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公安部门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民工流动高峰期的道路交通管理,为外出务工人员往返提供便利,特别要确保春运期间民工往返安全。统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统计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尽可能免费提供各种务工信息,加强对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树立安徽民工的良好形象,营造外出务工光荣、返乡创业光荣的社会氛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