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贸市场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秩序良好。
(六)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地面、坑位、门窗、墙壁整洁卫生。
(七)垃圾收集、存储密闭,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垃圾站(斗)、中转站点基本无蝇蛆;垃圾场位置固定、地点适宜,对周围环境及水源无污染;环卫设施完善,垃圾、粪便清运及时。建立、健全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和实施计划。
三、环境保护
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消除严重污染源,烟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断加大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力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标准。
(二)火车站、汽车站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密闭垃圾箱、公厕等卫生设施;旅客车辆清洁卫生,候车室内禁止吸烟且通风良好,禁烟标志明显;照度符合国家标准;旅客饮水及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三)建设自来水水源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标志明显,水质资料完备,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食品卫生
(一)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标准。
(三)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四)完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
六、除四害工作
设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孽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防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药物。
七、传染病防治
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报告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