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劳务输出五年规划》的通知
(冀劳社[2003]7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劳务输出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狠抓落实。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河北省劳务输出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3-2007年劳务输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战略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围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产业抓紧抓好。坚持“巩固京津、发展沿海、完善服务、全力推进”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千方百计扩大我省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消除农民就业的制度障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突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加快扶贫开发重点县劳务输出步伐,通过劳务输出,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全省总目标。到2007年底全省劳务输出要达到400万人,年劳务收入预计达到230亿元。其中,跨省劳务输出每年新增25万人,到2007年底全省力争达到200万人(其中对京输出120万人),年劳务收入预计达到120亿元(其中对京劳务收入72亿元);省内跨市流动就业每年新增30万人,到2007年底力争达到200万人,年劳务收入预计达到110亿元。加大52个国家、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劳务输出工作力度每年每县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劳务输出0.6万人,到2007年底累计达到150万人,劳务收入累计达到75亿元。
(二)巩固和发展现有的劳务输出基地。力争实现凡是向北京输出劳务的县(市、区)均成为北京劳务输出基地。全面加强同北京市以外的周边省市劳务协作,建立劳务办事处,拓展劳务关系。
(三)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确保输出人员整体素质逐年提高,到2007年务工人员初级工以上人数达到50%,高级工以上人数达到20%,满足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