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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实施意见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
 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实施意见 
 (2003年8月1日 吉办发[2003]21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精神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19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不折不扣地做好我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治理整顿要与调整报刊结构相结合,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集中精力,采取切实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问题,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得到明显改进,宣传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此次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的机关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省级和省级以下行业组织主管、主办的报刊;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的各种行为。
  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压缩党政部门报刊总量,调整结构,有效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现象;报刊经营活动与部门权力分离,有效制止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制定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和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范围,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关于党政部门报刊的治理
  我省党政部门报刊治理整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到划转、停办、合并、分离等方面问题,其中划转、停办是工作重点。
  (一)省级党政部门报刊的治理。
  1.省委统一主管主办1份党报和1份党刊,省政府主管主办1份免费赠阅的政报。
  2.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所办报刊,原则上划转到省级党报集团(含所属子报)、出版集团、广电部门所属新闻单位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具备接收资格的单位。导向正确、经营状况良好,年广告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报社或1000万元以上的期刊社,也可以接收被划转的报刊。被划转的报刊经调整后,面向市场,由读者自费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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