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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取消转移合并和改变管理方式处理及取消现行收费事项的决定

  省际间调运林木种苗
  三、市教育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市级先进班级、学生认定
  四、市统计局
  (一)取消备案事项(1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五、市畜牧局
  (一)取消审核事项(1项)
  捕捞许可证
  六、市地方税务局
  (一)取消备案事项(2项)
  1.延期缴纳税款
  2.免征营业税
  七、市水利局
  (一)取消审核事项(1项)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二)取消备案事项(2项)
  1.水利工程供水成本
  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八、市政府研究室(市体改委)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选点
  2.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二)取消审核事项(2项)
  1.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政策
  2.医药卫生三项改革配套政策
  九、市民政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退役士兵安置
  2.收容遣送站的设置撤销
  (二)审批转核准事项(1项)
  全市性赈灾义演、义卖、义诊
  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
  2.企业副厂长工资
  十一、市非国有制经济管理局
  (一)取消审核事项(1项)
  工资基金使用
  十二、市体育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4项)
  1.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体育场所(馆)经营许可证
  3.旅游场所(馆)救生员、教练员培训班资格认定
  4.旅游场所(馆)开场(馆)条件及场(馆)等级标准
  (二)取消审核事项(4项)
  1.全省各级运动最高纪录资格认定
  2.体育中介服务资格认定
  3.特殊体育经营机构资格认定
  4.体育运动枪支、弹药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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