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选拔培养各类优秀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继续做好选拔培养中小学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工作,在中小学校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在教育界有影响的教育名师;加大实施高等学校“芙蓉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力度,努力营造人才引进和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批教学科研成果卓著的学科带头人和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名师;在各级各类学校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热爱教育,具有一定现代管理经验的校长,采取脱产培训、挂职锻炼、国外进修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掌握现代教育规律、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专业化校长队伍和一批名校长,充分发挥各类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4、切实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紧密联系教育和教师的实际,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敬业、奉献和爱生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和育人水平。制定切合时代特点的教师行为准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师德监督和评议机制,定期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在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中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按照“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总体要求,教育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师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1、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的教师管理体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的宏观管理,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制定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及政策措施,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教师的统一管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并按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同级政府主管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