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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失效]

  (七)加大口岸设施投入。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要加大对口岸、监管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口岸管理条件,提高口岸物流通过能力。
  (八)加强海关信息服务。南宁海关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网建设及其应用项目的开发,加强统计数据的开发和使用,加强对进出口贸易情况的分析,主动向地方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报送外经贸动态和情况,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发挥统计的预警监测和决策辅助作用。
  (九)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秩序。保持打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打击各种走私违法活动;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三、加强和改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一)转变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从重最终产品检验检疫转向重生产过程的监管,从重品质检验转向重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检验把关。实行检验检疫关口前移,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帮助出口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对出口商品实行以产地检验检疫为主、产地检验检疫与口岸查验相结合,企业(货主)自控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把关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在严格执行口岸查验制度的前提下提高通关效率。
  (二)推行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对获得一、二类管理资质的企业,在报检、和通关验放中给予信誉服务。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出口免验产品的试点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免验手续,有步骤地扩大广西出口商品的免验范围。
  (三)推行出口货物“绿色通道”制度。对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企业,出口产品实行产地检验合格后,在口岸免于查验。帮助地方培育一批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龙头出口企业,使其产品快速通关。
  (四)建立健全出口商品的预警机制。收集和研究国外技术法规,及时在广西有关网站上发布和通知有关出口企业,帮助企业打破和跨越国外技术壁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广西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信息畅通。
  (五)帮助企业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完善出口农产品检测体系,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国家安全卫生规范建立农产品出口基地,建立一批特色果蔬和畜禽出口生产基地,进一步开拓农产品的国际市场。
  (六)做好利用普惠制、原产地标志注册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利用普惠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企业按照给惠国普惠制方案的要求进行生产和出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原产地标记保护的作用和意义,指导和帮助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原产地标记注册,推动原产地标记注册工作,扶持名牌产品出口。
  (七)加强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报检、电子转单、电子签证的进程,实现全区、全国联网。全面推广自助报检方式,在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厅免费提供电脑等设备,对暂不具备安装电子报检软件的小型出口企业和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自助电子报检系统,完成电子报检过程,解决中、小企业开展电子报检、产地证电子签证中存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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