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国省道路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
  (四)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五)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八)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九)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五条 本市国省道路政许可事项实行二级审批制,各基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徐州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审批。
  国省道上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由徐州市公路管理处直接负责审批。
  第六条 路政许可申请人申请路政许可,事前应根据许可事项的类型准备相应的申办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规定如下:
  (一)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
  2、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修复或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3、设计图纸;
  4、相关部门的文件依据;
  5、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
  2、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修复或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3、设计图纸;
  4、相关部门的文件依据;
  5、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
  1、车辆或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主要理由、行驶路线及时间(事先经公安机关批准)、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补偿数额。
  (四)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
  2、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主要理由、标志的内容、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