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
(京发[2003]1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做好2008年奥运会的筹备工作,加快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紧抓机遇,积极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
(一)改革开放以来,本市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群众健身环境和竞技体育的训练、比赛条件明显改善,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体育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但是,全市体育事业的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体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对滞后,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和市民健身需求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不尽合理,竞技体育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结构、规模和速度跟不上全市经济发展的步伐,体育法制建设与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几年,是北京向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更广泛地参与国际体育活动,提高北京在世界体育领域的地位。要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创造条件。
二、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以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和完善首都城市功能为出发点,以增强广大市民体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取得优异竞赛成绩和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为目标,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群众体育为基础,以竞技体育为重点,全面整合首都体育资源,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首都体育工作新局面,为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