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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符合单位性质和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
  1、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社会职能和岗位设置,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实行符合实际、体现特点的分类管理。
  2、根据财政支持强度的不同,对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继续坚持“从紧从严”方针,强化编制控制和人事计划管理手段;对差额预算事业单位适当放宽,逐步下放管理权限,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对除政策性收费以外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放开人事管理权,建立单位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的意见择优选人,自主管理。
  3、根据社会职能的不同,从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逐步按照行政管理、监督管理、社会公益、技术(中介)服务、生产经营等不同类型,建立符合各自性质与特点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都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提出具体的人事管理办法,报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4、根据岗位设置的不同,将原有的身份管理改变为岗位管理。事业单位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按需设岗,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工资待遇等,并对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统一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重点推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管理岗位,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
  对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改进和加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四、建立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讲求效率,又要兼顾公平,既要按责任、任务和业绩定酬,又要向关键岗位和一线人员倾斜,建立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
  2、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根据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强度的不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逐步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积极探索分配与效益挂钩的办法,破除过去津贴、奖金等活的工资部分平均分配的弊端,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分配机制。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单位,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和受聘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灵活确定工资待遇,合理拉开收入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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