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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2003年8月5日 阳办发[2003]80号)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干部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及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03〕11号文件部署,现就我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牢记“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不断推动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确保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阳办发〔2003〕46号文件规定的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实行定点招待制、宾客级别接待制、陪客3人制。严禁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到下属单位或有业务联系的单位报销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违反上述“四个严禁”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二)严格执行大力精减会议、压缩文件、减少领导干部事务性活动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阳发〔2002〕24号文件关于大力精减会议、改进会风、压缩文件、减少领导干部事务性活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种会议、文件、领导干部事务性活动的管理。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坚决压缩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会议内容和时间相近的要合并召开,能通过文件、电视电话会议和新闻媒体办到的不再集中开会。部门召开的会议要提前15天报市委或政府秘书长审批,未经审批的会议不得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冠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也不得请市级无关领导参会。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不得要求无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参加。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市级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主管和分管领导讲话,不再安排其余到会领导讲话,市区居住人员一律不安排就餐。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天,不安排就餐。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经费包干,不得超支。要加强对会议的组织管理,保证会议质量。
  精简和压缩文件,认真改进文风。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公务行文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可发可不发的紧决不发,可长可短的一定要短,能够通过电话、便函办理的事项,不再正式行文。要严格按照行文规定的程序,进行文稿的拟稿、审核、签发,不允许越级送审,更不允许倒流审签。要改进文风,提高行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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