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矿本质安全化程度。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
煤炭法》及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持淘汰落后工艺、推广先进技术的原则,以完善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煤炭科技含量和生产集中度为目的,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顿,促进煤矿企业集中资金、集中技术、集中人员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采煤工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地方煤矿在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达到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煤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
(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山西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及《阳泉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市各类煤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煤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和各煤炭企业的领导一定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做到认识务必到位、领导务必到位、责任务必到位、措施务必到位、督查务必到位、安全投入务必到位,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得到好转。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煤炭企业要结合实际,对照省《煤矿安全评价指南》从井上到井下,从机构、制度、培训、装备等方面进行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解决重点问题。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整改治理和跟踪监控等制度,落实整治措施、资金设备、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