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网吧审批管理。网吧的审批必须严格按各地区已确定的总量和布局规划进行,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超越当地总量和布局规划审批网吧,否则,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个别地区已经形成“一证多店”现象,要尽快落实整改方案。为加强管理,各地对已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网吧,要将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进行公示;对依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停业整顿的网吧,也要及时公示,以便社会监督。
(三)坚决取缔无证照违法经营活动。各地要在2003年8月底之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再开展一次清理整治网吧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照网吧违法经营活动。要通过拉网式的清查,彻底取缔无照违法经营的网吧,不留任何死角。对各种超范围经营的电脑培训场所,各级政府要责令审批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如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各地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无证照网吧死灰复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网吧经营情况,一旦发现无证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管理,教育和督促网吧经营者严格执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容留未成年人的网吧,要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教育不改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取消其今后经营网吧的资格。
三、运用各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加强对网吧的监控
(一)全面推行和实施“网吧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有关部门要督促所有已经完成立项程序的网吧,全部安装“网吧运营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对以种种理由不安装或擅自停用上述监控软件,或瞒报电子计算机设备的经营单位,未完成重新审核登记的,一律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已完成重新审核登记的,一律按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今后,全省所有网吧都必须纳入“网吧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