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共有13县(市、区)、90多万人受灾,29人死亡,598人受伤、1人失踪。因山体滑坡致使3713间农房倒塌;因水库泻洪致使4000多间农房受淹,2387间倒塌,1191间农房损坏。其中梅州市5县(市、区)124个镇75.6万人受灾,约3万人受洪水围困,14人死亡,4000多间农房受淹,5498间农房倒塌;河源市3县39个乡镇受灾,其中17个镇灾情较为严重,15.61万人受灾,造成1191间农房损坏,554间农房倒塌,7人死亡(其中龙川县5人,和平、连平县各1人)、2人受伤;韶关市5县受灾,因山体滑坡和水库泻洪致使48间农房倒塌,8人死亡、3人受伤、1人失踪,尤其是翁源县中岩庄镇灾情最为严重,降雨量达180毫米,洪水冲毁一座电站,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1人失踪,全镇2748人受灾,22间农房倒塌,35间农房损坏。
二、受灾原因
从各地的汇报材料及实地查看的情况分析,这次洪灾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集中在山区村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选址不当。由于山区村镇用地紧张,为节约耕地,农房多为紧贴山坡而建,但山坡的地质情况农民知之甚少。许多农房选址于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山坡地,特大暴雨引发山体滑坡,冲塌房屋。如梅州市平远县大坪镇部分农房建在表层为浮土、下层为岩土的软硬相间的山体上,暴雨引发山体脱层后滑坡,造成房屋倒塌。
(二)缺乏防灾意识。农民建房缺乏预防山体滑坡的常识,人为开挖坡脚、削坡取地建房,破坏了山坡原有的稳定性,并且无任何防护措施,造成山体失稳,暴雨诱发山体滑坡,导致房屋严重崩塌。如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再香村,全村1032人,195户,集中建房在斜坡地上,大部分采用削坡建房,并且无任何支护措施,暴雨的天灾加削坡的人祸,导致54间农房严重崩塌,村办小学教室受损,无法上课。
(三)泻洪淹毁。如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部分村舍建在下游水库泻洪区域内,因水库水量激增被迫泻洪,导致库区下游村庄房屋全面被淹,部分房屋倒塌。
(四)监管乏力。农民建房缺乏有效监管,质量较差,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的袭击。这次在洪灾中坍塌的绝大部分农房是“干打垒”土瓦房,没有任何抗击灾害的能力,灾害发生时造成损失相当严重。相反有一些近年建设的砖混结构房屋,在受到小面积滑坡危害时,具备一定抵御能力,没有出现全面坍塌,仅局部房屋受损,保证了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