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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
       深圳市锅炉房设计环节质量安全监察的通知
       (2000年3月22日 深质技监[2000]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我市锅炉房设计环节中的安全监察,确保锅炉房的设计、布局安全、合理,现对锅炉房设计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锅炉房定位前,应到我局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锅炉处)办理报建手续。
  锅炉房的设计图纸,须报送锅炉处。
  二、锅炉房及其工艺管道的设计,应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锅炉房设计图纸上,应有设计、审核、批准等有关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专用章。
  三、锅炉房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图纸:
  (一)标明锅炉房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平面布置图;
  (二)锅炉房内设备平面布置图;
  (三)锅炉房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的施工图;
  (四)热力系统图。
  四、锅炉房的设置不应直接设在人多聚集的房间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新建的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燃用密度比空气大的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
  五、锅炉房内工艺管道的设计必须标明工艺参数、材质和规格。需焊接的工艺管道应标明探伤比例,采用无直段弯头时,其焊缝应进行100%探伤。
  六、锅炉房内的主要设备布置应保证安全合理。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离(包括净空高度、锅炉前后、左右净距离)应满足锅炉日常操作、清理、检验、修理和更换烟管等要求。
  七、锅炉房内日用油箱应放在独立的防火室内,日用油箱应采用封闭式;日用油箱上应装设直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日用油箱上应装设将油排放到室外的紧急排放管,并设置相应的排油存放设施,排放管上的阀门应装设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点。
  八、燃油锅炉点火用的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房间内,连通的胶管要有相应的保护。
  九、锅炉房内应设有司炉工值班室,从值班室要能观察到有关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床铺,当班司炉工严禁睡觉或脱岗。
  十、锅炉房内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并应根据水质分折报告,补给水量和锅炉参数等合理选择水处理系统。
  十一、锅炉烟道的设计,应尽量减少水平段,烟囱的重量不应直接承受到锅炉本体上。燃油燃气锅炉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几台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各烟道上应设置可密闭的烟道挡板。
  十二、锅炉房内的设计更改,设计单位应出具设计更改通知书。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深圳市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察的通知
        (2000年3月22日 深质技监[2000]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我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状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刻领会“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的重要意义,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安全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责任意识。
  二、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情况,制定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安全操作要求,明确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对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等。
  四、使用单位必须指定部门或设置专(兼)职人员,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锅炉司炉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我局核发的操作证。使用单位聘用的锅炉司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锅炉司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运行记录。不得指派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锅炉、压力容器。
  五、使用单位不得购买无制造许可证企业生产的或未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监检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更不准将购买的常压锅炉、常压容器转为承压使用。
  六、使用单位需安装锅炉、压力容器时,应携带申报资料到我局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锅炉处)办理安装申报手续。安装结束并经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携带《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检报告书》到锅炉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安装申报手续及领取《使用登记证》均不得由安装单位及其他人代办。
  七、凡从深圳市外购进的旧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原始技术资料,包括历年的定期检验报告,经过修理改造的还须附有修理改造记录。若资料不全,应经深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作全面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否则不得安装和使用。
  八、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改造,不得自行对锅炉进行化学清洗,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同时,修理、改造方案应报锅炉处核准,化学清洗方案应报锅炉处备案。
  九、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水处理工作,应购买合格的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人员,对锅炉水质应每天定时化验,并详细填写记录,每季度向市锅炉水质监测站送检一次水样。
  十、使用单位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期满前15天主动向深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申请定期检验,并按规定做好定期检验的准备工作。凡到期不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投入运行,否则按无证使用查处。
  十一、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必须做好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新建压力管道必须办理报装手续,在用压力管道应进行定期检验。
  十二、使用单位对监察人员和检验人员在检查和检验时提出整改意见的,使用单位应及时整改。在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损坏事故以及爆炸事故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上报我局锅炉处和有关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不得隐瞒或谎报。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劳动局
     关于开展房间空调器安装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2000年4月17日 深质技监[2000]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劳动法》关于“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的规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从事空调器安装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市空调器安装人员的技术素质、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及空调器安装的服务质量。现决定对我市空调器安装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凡从事该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市劳动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这项工作开展定期的检查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维修(安装)企业、商场及售后服务等机构中从事空调器安装的人员,以及其他有从事本职业愿望的人员。
  二、组织安排
  全市空调安装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开展培训。
  三、培训要求及标准
  全市空调器安装工职业技能培训以初级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为最低培训要求,培训使用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市劳动局指定的统一教材。
  四、考核鉴定
  凡通过初级空调安装职业技能培训并领取职业培训证书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空调器安装人员,由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收费
  从事空调器安装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收费标准,按《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贵金属
     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2000年5月17日 深质技监[2000]9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从2000年7月1日起,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职业)的劳动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工种目录中,包括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为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劳动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和统一证书。
  我局根据有关规定,为提高本市珠宝首饰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将对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和等级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级钻石核验员和中级宝玉石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
  (一)生产珠宝首饰企业的各类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二)销售珠宝首饰商贸部门经理、业务员、进货人员、柜组长、营业员骨干;
  (三)大中专院校、质检机构等单位从事贵金属、珠宝检验人员。
  二、申报钻石、宝玉石检验员中级工职业资格应为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相应专业中专学校毕业生;
  (二)在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职业高中毕业生;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相应专业毕业的大学生;
  (四)在本专业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国内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资格证书。
  三、职业鉴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此项废止)*(注*:此条原文为:鉴定、培训报名时间:2000年5月15日—5月30日。)
  五、鉴定、培训报名地点(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深圳市质量保证中心;
  报名时交2寸相片一张,1寸相片一张。
  六、证书核发
  参加本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深圳市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认可办法》的通知
         (2000年5月26日 深质技监[2000]99号)

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开拓国际市场,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了《深圳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认可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企业贯彻执行。

         深圳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认可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开拓国际市场,根据《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认可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鼓励采用国际标准。
  第三条 凡达到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产品,企业可申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
  (一)达到现行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二)达到已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三)达到国外先进产品实物样机性能指标,并有企业标准;
  (四)达到国外先进产品技术资料性能指标,并有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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