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2003年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的通知
(渝府发[2003]4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3年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已经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八月十四日
重庆市2003年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
2002年7月,我市按照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63号),提出了我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了2002年的14项工作任务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一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决定,全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通过注入国债资产、土地资本、授权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等方式,培植了公路、能源、水务等政府投资主体;二是协调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对一批政府投资主体及区县(市)园区投资主体给予了834亿元的银行贷款综合授信;三是实施
重庆市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质押办法,落实银行贷款47亿元;四是争取国家支持,成功发行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15亿元企业债券用于重点建设。
按照“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结合今年全市发展改革目标,现提出2003年投融资体制改革15项重点任务。
一、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一县一公司”、“全市一网”等改革措施,逐步建立起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和全市统一、安全、高效的骨干电网,实行城乡居民同网同质同价。通过政府投资主体引导国家大型发电企业,加快实施彭水电站、珞璜电厂三期工程、合川双槐电厂一期工程等大型电源建设。理顺农村电网改造资产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完成组建“一县一公司”的县级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目标,为构建全市统一、安全、高效的骨干电网打下基础。
二、基本完成机场属地化改革。与民航总局协商,完成重庆机场资产下放。按照《
公司法》规范组建江北机场公司。配合民航总局组建重庆市民航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继续争取国家对我市机场建设的支持,确保江北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原有筹资渠道不变。积极做好机场建设附加费留用于我市机场建设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