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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意见
 (宁政发[2003]42号 2003年4月1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城市化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已进入了加速城市化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化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改革开放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区的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城市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我区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加快城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今后5—10年,我区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发展和创新能力,使城市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要把银川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把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建设成为本地区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中等城市,其他市、县和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建制镇要建成为各具特色、能够推动本地区全面发展的中心城镇。
  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坚持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坚持积极推进城市建设的市场化进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城市,实现投融资体制的转变,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
  二、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要进一步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勘察、设计等项工作,保证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要从源头上把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关。城市有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共同抓好项目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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