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议阶段。市审改办认真研究各部门的改革方案,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并按照行业和审批事项的性质,分别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逐一进行论证审议。
(四)审批阶段。审改办将经专家小组研究讨论的意见送审改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必要时报市委决定。在此基础上,修订《
深圳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完善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保留的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监督法定化,涉及地方性法规的,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李德成同志任组长,谭国箱、张思平同志任副组长,唐杰、张伟雄、孙大卫、蒙敬杭、许德森、杨进军、陈安仁、李华楠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审改办)设在市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伟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从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体改办、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和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素质高、业务好的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审批项目清理组。负责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明确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进行清理、审议。由市体改办一位领导牵头。
(二)地方性法规清理组。负责对国务院各部门公布取消和下放给地方的审批事项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做好对我市取消、调整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负责保留的审批项目的法定化工作。由市法制局一位领导牵头。
(三)行政职能清理组。负责各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的清理工作,负责因审批项目调整或审批职能重新划分而对“三定”规定的调整工作。由市人事局一位领导牵头。
(四)中介机构组织建设组。负责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审议由行政审批向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转移的工作。由市体改办一位领导牵头。
五、几点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各项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