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含旧楼房区及平房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封闭垃圾通道,改造垃圾窑门,配备垃圾容器,桶内套垃圾大袋,居民自行将生活垃圾装入袋内,由保洁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入户收集或居民自行投放。保洁人员将垃圾大袋装满后扎紧袋口,不洒不漏,密闭收集,倒运至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专用车辆定时定点密闭运输。没有实现双气居民区的居民,要将生活垃圾和炉灰分类存放和收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各类集贸市场由市场主办单位自行配置垃圾袋装容器,桶内套垃圾大袋,每个商贩要配置小型的垃圾容器,并套有塑料袋,将每日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扎紧袋口,投到市场垃圾袋装容器内,由市场保洁人员将垃圾大袋装满后扎紧袋口,不洒不漏,按环卫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码放整齐,由环卫部门专用车辆密闭收集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实施步骤
(一)7月份为深入调查、制定计划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计划,对今年确定推行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的单位、居民区、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明确任务,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有关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切实把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于7月底前将垃圾袋装工作安排报市市容委。
(二)8月份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推广区域内实行袋装密闭收集工作的经验,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引导广大群众摒弃旧的生活习惯和落后的垃圾收集方式,增强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抗击“非典”的防疫意识,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广大群众对这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市民自觉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9月至10月份为全面推行、狠抓落实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我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规定,认真抓好落实。要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逐一分解到区市容、环卫、房管、集贸办、综合执法大队及街道等各有关部门。对已实行生活垃圾袋装的单位、居民区和市场要严格按照袋装密闭收集的标准执行,认真推行夜间或凌晨密闭收集运输垃圾,减少扰民。撤销道路上的垃圾箱池,减少垃圾二次污染及“非典”及其他疫情传播,净化道路环境卫生质量。
(四)11月份为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在11月底前,对本辖区的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做到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扎实稳妥,不走过场,防止反弹。市市容委将对各区县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同时作为年终考评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区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