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大型活动争取市场。通过举办国际会议、运动会、博览会以及各种节庆在内的大型活动,招徕千百万人游上海,激活都市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
(四)以改善配套为抓手,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酒店餐馆。“十五”后三年,宾馆饭店的建设要坚持综合调控和适度超前相结合,重点发展高星级和假日经济型饭店。到2005年,旅游饭店(包括星级宾馆和服务公寓)由目前的300家左右增至450家,客房由5万间增至6.5-7万间。餐饮场所方面,在已经初具成效的衡山路、雁荡路、吴江路和黄河路等餐饮街的基础上,再创建适合中外旅客就餐的集中场所20个左右。
2、旅游交通。2005年以前,要全面建成外环线、中环线(浦西段)以及卢浦大桥、大连路和复兴路越江隧道、沪闵路高架二期等一批城市快速、主干路网,完成苏州河上景观桥梁、西藏中路商业休闲街改造等项目,基本建成高速公路网、与苏浙两省对接的高标准对外干线公路网;以高速公路轴线为依托,完善建设包括主站、辅站、新城和郊县站、过境站、旅游站在内的长途客运站系统,实现省级客运管理信息网络服务和综合管理。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本市市级和区域级都市旅游集散网络。
3、信息和金融服务。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要重点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完善各类旅游预订服务。健全旅游信息网络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及时提供优质的旅游市场信息服务。推广和普及金融卡在全市旅游业中的使用,推进旅游保险工作。
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各方参与的工作合力。鉴于旅游业发展涉及全市方方面面,为便于对“十五”后三年旅游工作的统筹领导,建议把上海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拓展为上海市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旅游事业行使综合调控、统一协调职能,以进行政策聚焦,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主席建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要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从实际出发,运用财政性资金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支持,继续争取国家旅游国债和文化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投资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观光旅游等项目,应加强有关税收减免优惠的政策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利用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为上海旅游产业提供全面的投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采取上市等方式进入证券市场融资。要加强政府引导,面向社会,多渠道、多方位筹集旅游发展基金,进一步吸引社会多元化投入,扩大政府投资的效应。要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落实7天入境免签证政策,方便国外旅游者逗留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