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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关于加强我市区县科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14.努力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吸引社会多元投资的科技投入新机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管好用好在区县财政中设立的科技三项费用。到“十五”末,各区县本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同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确保达到1.3%,力争达到1.5%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科技的力度。
  15.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基地。要以形成特色产业为重点,以民营科技园区等为依托,以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为目标,济乃至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基地,市科委将择优给予一定资助。
  16.要认真做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组织举办好科技周活动。
  17.有农业的区及各县,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示范项目;建设好星火技术密集区、农业示范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速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坚持区县、乡配备科技副区县长、副乡长的作法,使科教兴农从组织上得到落实,加快农业产业化、郊区工业化、郊区城市化发展进程。
  18.中心城区要按照积极发展市区经济、不断增强城市功能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区的特色和科技优势,建设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都市型工业;依托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聚集的优势,培育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发挥科技优势,不断提高科技工作在发展民营科技园、市区工业园、再就业工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四、市科委要加强对区县科技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19.要把区县科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把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为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创造更大的工作空间,营造加快区县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
  20.支持区县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人才,领办创办高科技企业,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项目。
  21.建立市、区县两级科委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科委对区县科技工作的指导。通过调研科技项目、检查科技政策落实情况等形式加强和区县科委的联系。通过适时交流情况,通报信息,征求意见,提高区县在全市科技工作中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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