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
我市近期防洪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3]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我市近期防洪建设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四日
关于加强我市近期防洪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我市近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防洪抗灾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近期防洪建设的必要性
我市地处海河流域最下游,东临渤海,境内有永定新河、海河、大清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蓟运河、潮白新河、北运河等一级行洪河道19条,堤防总长1994公里,总设计入海流量为15413立方米/秒,承担海河流域26.5万平方公里75%的洪水渲泄任务。我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春旱秋涝,年降雨80%集中在汛期,又因地势低洼,极易发生沥涝。我市沿海有150多公里的海岸线,常受渤海风暴潮的袭击。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和雨情、水情,决定了我市必须承担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的多重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防洪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防洪建设力度。特别是实施“九五”计划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掀起了以治理海河干流为重点、带动城市防洪堤建设和其他骨干行洪河道治理的防洪建设新高潮,显著提高了我市防洪抗灾能力。其中,保护27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全长248.83公里的城市防洪堤已初步形成,大部分堤防达到了抵御200年一遇洪水的设计高程;海堤重点段达到50年一遇、一般段达到20年一遇的防潮标准。但目前我市防洪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主要行洪河道泄流能力衰减。永定新河挡潮埝下河道现泄流能力不足600立方米/秒,仅相当于设计泄量4640立方米/秒的15%,严重威胁我市城市及北四河下游地区的防洪安全;独流减河现泄流能力为2000立方米/秒,为河道设计流量的55.6%。二是大部分河道堤防标准普遍偏低,工程老化失修、隐患多。河道堤防需加高培厚,沿河穿堤建筑物需加固改造。三是永定新河、青龙湾减河河道和永定新河、海河、独流减河河口淤积十分严重,对行洪构成极大威胁。四是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蓄滞洪区启用难度大。这些都对我市防洪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洪体系,全面提高我市防洪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