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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桂政办发[2003]103号 2003年6月19日)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的原则,围绕改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投资者营造规范的投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食品生产加工: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县乡以下中小型白酒、冷饮、饮料生产企业(作坊)和水发食品生产作坊等生产企业(店)。重点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场所卫生要求。
  (二)食品流通领域:主要是城市、县城散装白酒、小食品、饮料、糖饼和副食品市场。重点查处销售或采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如海产品、蜜枣、腐竹、米粉、粉丝等)、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建立和完善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重点开展咸河豚鱼干、用DDT等农药浸泡鱿鱼等海产品的整治工作;梧州、贺州、桂林市重点开展掺加“吊白块”蜜枣的整治工作;贵港、玉林、桂林市重点开展掺加“吊白块”腐竹的整治工作。
  集贸市场主要整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私宰肉、病死肉、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以及规范熟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问题(销售点标示加工地址及加工地卫生许可证)。各地要选1—2个市场进行示范。
  中小学学校周边主要整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流动摊点。
  (三)集体食堂:主要是学校学生食堂。重点整治食堂卫生设施、水源卫生防护设施和防范投毒措施,并指导建立原料采购索证、防范投毒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的管理制度,对肉、青菜及配料要验收把关,对青菜农药残留检测要推广使用农药快速检测纸片。
  (四)重大节日食品市场:主要是宾馆、饭店和食品经营单位(摊贩),中秋月饼以及临时节日食品供应点。重点整治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并指导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或定点采购食品原材料制度。
  (五)中秋月饼:主要是县、乡镇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按照糕点厂卫生规范要求进行审查;要求乡镇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采用独立小包装,并加强月饼馅料及原料的监督,禁止使用过期馅料、腐败变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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