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各市(地)、县要抽调力量,统一行动,同时要以大局利益为重,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这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内部跨区域的协调配合以及与工商、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必须坚决按照“五不放过”的要求(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查处到位,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揭发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应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按照有关奖励政策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予以奖励。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扩大整治工作的影响面,提高人民的参与意识。在确保行动时间保密的前提下,适时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追踪报道,对于故意制售伪劣建材的经营者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和曝光。对名优企业的优秀产品也要予以播报和推广。一方面要加大对此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查处大案要案、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另一方面要抓阶段性成果情况综合分析宣传报道工作。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上下联动不能脱节。发现重大案情要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各市的“工作方案”、“书面汇总材料”及行动中的动态情况要及时报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联系电话:0771—5328742,0771—5323202;联系人:廖文军、杨芳、张琦。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市(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03年10月30日前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此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后向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有序运行为目的,全面治理整顿汽车市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组织领导
全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经贸委、交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外经贸厅、南宁海关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工作。各市(地)根据要求抽调力量,统一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声势,抓出成效。
三、整顿的主要内容
汽车市场,包括零配件市场、维修市场、二手车(报废车)市场。重点打击目录外企业以报废汽车的零部件、走私散件或国产零部件非法拼(组)装汽车,维修企业和个人无证无照经营及使用报废零部件或假冒伪劣商品维修各类机动车,盗用、套用转让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合格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方法与步骤
一是摸底调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二是要查源头、端窝点,各地要全面清理检查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及零部件销售市场、旧货市场、经营部门店、修理厂、金属回收企业等各类经营企业和以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名义出现的各类汽车及零配件市场。三是统一行动,全面出击。
五、时间安排
6月为全区统一集中整治时间,6月以后各地转为日常监管及小范围清理整顿。7月底,各地要将统一行动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上报自治区工商局整规办。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要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直接指挥专项整治行动和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分清责任。要以大局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摒弃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加强配合,致力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三)发动群众举报、揭露汽车市场中的制假售假行为,在社会上营造打击非法拼装汽车和机动车市场中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市(地)、各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追踪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道行动成果,扩大影响,震慑不法分子,同时要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五)做好请示汇报工作。专项行动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大案要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情况书面汇报到自治区工商局整规办,由自治区工商局整规办整理汇总后报自治区整规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通信产品市场
(一)整治重点:通信产品质量不合格,无进网许可证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标志,售后不落实“三包”,尤其是对移动电话。
整治的重点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及玉林市等城市。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6月,通过新闻媒体和发布通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鉴别通信产品真伪的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设立举报监督投诉电话,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同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2.摸底调查阶段:7月,对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及玉林等城市进行摸底,调查通信产品销售现状。
3.确定整治重点:8—9月,对重点地区的通信产品市场进行集中、突击检查,对不合格的通信产品依法查处。
4.整治实施阶段:10—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
5.总结汇报阶段:12月,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总结经验,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对通信产品市场监管制度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