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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建材、汽车、通信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动态资质管理,做好资质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取消其资质证书。通过清理整顿,扶持一批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壮大我区的房地产市场。
  (二)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一是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按照出让土地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和利用土地;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对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二是坚决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和承购人必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房屋购销合同》。三是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制度,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切实把好交付使用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商品房进入市场。
  (三)查处商品房销售面积“短斤缺两”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将不应分摊的公共面积进行分摊;二是将分摊的公共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三是预售时违规进行面积计算;四是在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五是在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严厉打击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一是打击不具备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二是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三是打击承诺与实际不相符或无法兑现的内容的行为。四是打击广告内容不规范、使用禁止使用的广告用语、未按规定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的行为。
  (五)查处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发布不实信息,利用假信息骗取“看房费”;二是迎合委托方要求,出具不实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三是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未经注册擅自以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四是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收取委托合同之外的费用。
  (六)加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法规,规范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互相推诿,不认真解决质量问题和配套不完善、处理问题和矛盾态度恶劣,致使矛盾激化的物业管理公司等,要严肃查处。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03年7月—9月)。由各市(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组织抽查(2003年10月)。自治区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工作总结(2003年11月)。各市(地)对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自治区建设厅。
  三、加强领导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要加强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行政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劣质建材产品问题,突出重点、坚决彻底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通过对建材市场的专项整治,使全区建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经济秩序有明显好转,确保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同时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使用家庭装修材料,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二、整治的重点
  (一)巩固去年劣质钢材的打假成果,继续严厉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和使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钢材等违法活动。对“地条钢”生产厂家实施“黑名单”监控,严打反弹。对“地条钢”生产窝点做到“五彻底”,即彻底断电、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原材料、彻底没收不合格产品。同时,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建筑用螺纹钢的违法行为。
  (二)组织劣质室内装修材料专项打假活动。要结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以涂料和人造板为重点,一是查处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的违法行为;二是与行业协会和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三是从查处不合格的原料、工艺和设备入手,探索从源头控制劣质室内装修材料的治本措施。
  (三)开展建筑用低压电器打假工作。配合国家城乡电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度表等违法行为。对劣质电线电缆,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使用废旧塑料和回收旧铜材等废旧原料生产电线电缆的违法活动。
  (四)开展建筑用铝合金型材打假治劣行动。加强对各地市场上销售的建筑用铝合金型材的监督检查抽样,将不合格的产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并予通报。同时与区内的名牌铝业型材生产企业合作,推行名牌战略,用优质的产品占领市场。
  (五)开展水泥产品市场整治工作。加强对水泥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无复膜水泥包装袋和不合格复膜水泥包装袋的违法行为;查处以低标号水泥冒充高标号水泥销售的违法行为;查处生产袋装水泥净重不足的违法行为。在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的同时要督促企业整改。
  (六)加强对防水卷材产品的监管。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防水卷材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标准予以抽样,对确认质量低劣的产品坚决查处,清除出市场并予以通报。
  三、时间安排
  (一)计划实施阶段:6月—9月,各地制定本地的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总结阶段:10月上旬,各地完成整治工作总结及上报工作。
  四、整治工作及要求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留死角。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直接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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