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十九)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各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外来投资项目在审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凡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解决。
(二十)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改进口岸现场作业流程,简化通关手续。加强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外经贸、银行、港务等部门间的协调,建立跨部门的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实行口岸现场联合办公和联合查验制度,建设口岸通关信息化作业平台,减少人工操作和纸单流转,提高进出口货物当天放行率,实现快速通关。相关部门要建立企业诚信评估系统,对守法和讲信誉的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通关服务。
(二十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各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免费提供办事指南、制作公示栏等形式,对外公开行政管理的有关内容、工作制度和责任人。
(二十二)规范公务员行为。制定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推行规范用语和微笑服务,每一位公务员都要做到公平、公正、热情、尽责地对待外来投资者,不准有任何理由的生硬、冷淡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恪守公务员职业道德,不准有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行为。实行“首问负责制、来函必复、一次告知、规范服务”,不准出现办事推诿、扯皮、缺位现象。
(二十三)建立改善投资软环境奖惩制度。对改善投资软环境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公务员给予行政奖励;对损害投资软环境的,坚决予以惩处。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十四)建立诚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和我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的若干规定》等各项投资政策和相关优惠政策,保持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政府在引资时做出的承诺要合法,并切实兑现。要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要与原政策保持衔接。
(二十五)加快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整合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检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便于投资者了解和监督。大力培育信用中介市场,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等业务。建立企业信用奖惩机制,使依法经营企业因守信而受益;对失信企业,要依法记录和曝光,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