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各级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与规范,切实保障企业和投资者自由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的权利。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与侵权盗版行为,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建立部门间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加快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优化金融市场运行环境。
12、努力降低外来投资进入成本。加快建设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和进出口货物转运基地。抓紧研究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我区出海大通道作用,通过完善设施、增强综合功能、提高流通效率和适当降低综合运价等措施,增强港口的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工制造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创造更好的基础和条件。在继续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对外开放的综合服务功能、效率和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城镇及农业用地规划,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的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土地转让方式的多元化,合理确定地价。对我区重点产业及其他鼓励投资的工业项目用地或国家和自治区级园区的开发用地,实行土地一级开发。深化电价改革,调整电价结构,适当降低销售电价,支持优势产业尤其是重大工业项目的发展。努力降低能源、交通、自来水等基础产业的生产成本,建立相应的价格听证制度和价格综合指数监控调节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价格,提高我区基本生产要素综合成本的比较优势。
13、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外来投资企业联系人制度,为投资企业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使外来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优化金融服务,积极争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加强咨询机构建设,为企业提供投资、经营、策划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改善法制环境,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投诉网络,对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