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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这次执法检查对依法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推进发展计划部门转换职能和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县计委高度重视,按照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时间安排
  (一)请各区县计委于8月30日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报送市计委政策法规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1、自查工作具体安排
  2、参加重点抽查的人员、拟重点抽查的建设项目和时间安排
  3、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和负责自查工作、重点抽查工作的人员名单
  (二)请各区县计委于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计委政策法规处:
  1、自查工作报告及附表
  2、重点抽查情况报告及附表
  附件:1、全市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2、北京市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法专项稽察和重点抽查工作方案
  稽察办:石磊、杨鸣涛
  联系电话:66410896 66415588-1210
  政策法规处:焦京敏、李冠新
  联系电话:66410884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全市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统一安排,制定市和各区县发展计划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一、自查目的
  为迎接市人大对《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的贯彻执行,市计委决定对全市发展计划部门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通过自查,依法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推进发展计划部门转换职能和依法行政。
  二、自查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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