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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费标准的通知

  (二)土地等级划分
  一级:
  中山东路(金陵东路至南苏州路)两侧;
  南京路(中山东一路至铜仁路)两侧;
  西藏路(淮海路区苏州路)两侧;
  淮海路(西藏路至襄阳路)两侧;
  金陵路(中山东二路至普安路)两侧。
  二级:
  中心区(东至中山东路,南至新开河路、人民路、淮海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中路、瑞金二路、肇嘉浜路,西至华山路、乌鲁木齐路,北至北京西路、石门一路、苏州河岸线);
  鲁迅公园地区(东至甜爱路,南、西至四川北路,北至东江湾路、甜爱支路);
  外白渡桥以北地区(东至闵行路,南至苏州河岸线,西至四川北路,北至天潼路、长治路);
  四川北路两侧。
  三级:
  老城区(东至黄浦江岸线,南至陆家浜路、徐家汇路,西至瑞金二路,北至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东、人民路、新开河路);
  提篮桥地区(东至临潼路、南至杨树浦路、东大名路,西至公平路,北至东长治路、长阳路);
  曹家渡地区(以长寿支路、长寿路折长宁支路,转康定路、余姚路为界);
  虹古地区(东至陵园路,南至徐虹支线,西至虹许路,北至虹桥路);
  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共和新路、大统路,南、西至苏州河岸线,北至中兴路);
  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平凉路(临潼路至隆昌路)两侧;
  共和新路(天目路至中山北路)两侧;
  武宁路(长寿路至中山北路)两侧;
  愚园路(乌鲁木齐路至中山公园)两侧;
  虹桥路(华山路至虹桥机场)两侧;
  南京西路(乌鲁木齐路至延安西路)两侧;
  延安西路(乌鲁木齐路至虹桥路)两侧;
  新华路(淮海西路至中山西路)两侧;
  吴淞路、溧阳路、四平路连线(天潼路至大连西路)两侧、大名路、东大名路、长治路、东长治路、天目中路、天目东路、长寿路、淮海西路、漕溪北路、西藏北路两侧。
  四级:
  东、南沿黄浦江岸线、龙华港,西至龙华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西路、徐虹支线、陵园路、虹桥路、伊犁路、沿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至中山西路,北至中山北路、大连西路、控江路延伸至黄浦江边;
  五角场地区(北至盘山路、政立路,西、南至铁路江湾支线、国定路折国粹路延伸,东至国和路延伸至国粹路直角相交处);
  虹桥机场;
  四平路(大连西路至五角场)两侧;
  中山北路(大连西路至大柏树)、邯郸路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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