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
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3]5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
(省计委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增长势头。1—6月,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822.03亿元,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34.19亿元,增长27.9%,其中,十项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52.1%。在受疫情影响消费增长减缓、出口的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投资的快速增长对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弥补“非典”对出口和消费的负面影响,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我们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大投资力度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全力保证投资计划照常执行;二是千方百计增加合理投资规模;三是调整项目开工时序和投资结构;四是避免盲目无效投资。
一、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增加投资规模
扩大省十项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十项重点工程总投资扩大为5470亿元。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在建的30项重点项目(总投资1427亿元)建设进度,争取125个新开工子项目(总投资2102亿元)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提前实施40项重大项目(总投资376亿元),抓紧开展35项重大项目(总投资1565亿元)前期工作。
(一)确保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尤其要保证今年底通山区高速公路项目、明年底通地级市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出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度;确保在建电厂、电网、供水等重点项目如期投产。
(二)抓新项目开工,争取提前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在保证年初确定的125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的基础上,将前期工作比较充分的40项重大项目(总投资376亿元)提前到今年实施。其中,电网子项目17项,电源项目3项,公路港口项目5项,水利项目2项,电厂脱硫子项目5项,重点工业项目4项,城建及环保项目3项,文化(社会事业)项目1项(项目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好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用地、报建审批等建设条件。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协助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步伐,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