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和秩序。继续办好分科类、滚动式的供需洽谈会。当前,要抓紧办好小规模、专业化、多批次的供需洽谈会。省教育厅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抓紧开发“陕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六、齐抓共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
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人事部门要为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手续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并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手续。落实工作单位后,要及时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管理范畴。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享受各种免费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应免费为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2003年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培训费用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对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其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团省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长道路。
七、根据社会需要,调整专业和层次结构
各高校要根据产业结构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调整专业和培养层次。要按照学校主动性调整和政府干预性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对市场需求量过小、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和层次,要果断调整,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高职学校要按市场需要积极调整,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学习。要在高职高专毕业生中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以增强就业能力。
八、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各高校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把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贯穿于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要使低年级学生初步了解就业情况,要使中高年级学生掌握就业政策和求职技巧,要使毕业生能够正确选择就业。今年新学期开始,各高校都要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报导。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形势和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典型事例。并通过对陕西高校毕业生普遍具有基础扎实,素质全面,朴实笃信,敬业实干特点的宣传,争创“陕”字名牌,推动他们走向全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