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扩大民间投资规模
一季度,我省社会资本完成投资已占到投资总量的50.1%,成为投资的主体。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投资的积极作用,采取措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消除疫情对投资者信心的影响。要继续放宽投资领域,凡是外商投资可以进入的领域,国内社会投资均可进入。鼓励和引导国内社会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内包括城镇职工和农民建房以及小型基建在内,新增投资20亿元。
九、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积极培育投资需求
各市(区)、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加大铁路、干线公路和其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为今后发展积蓄后劲。近期尤其是要搞好煤液化、神木电厂、兖矿60万吨甲醇和20万吨醋酸、中铝50万吨铝电煤一体化、华能铜川和段寨电厂、蜀河电厂、西安铁路枢纽和西安市三环路的前期工作。
要想方设法增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证前期工作进度。当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联络工具,加强与国家部委及国内外客商的联系,保证项目洽谈、论证、评审、招投标等工作顺利进行。勘测设计、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也要克服困难,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促进污水、垃圾等公益项目产业化进程。
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调度和管理,做好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坚决制止任何忽视质量,盲目追求速度的思想和行为。
各市(区)、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家投资和政策的调整动向,超前做好前期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支持。各地严禁建设各种“形象工程”,要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国债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配套。有关方面要加快水费(含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教育收费、城建配套费、旅游门票收费等改革步伐,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利、教育等事业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适时召开银企见面会、座谈会,沟通信息,促进项目融资工作进程。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对建设项目的贷款。对已经承诺安排贷款的项目要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正在评审的要加快进度。要适当增加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各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资源换投资,以股权换投资,以市场换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扩大投资规模。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规定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切实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优化投资环境。要积极做好“西洽会”签订的项目合同和利用外资的落实工作,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争取签约项目不受“非典”影响,能够如期建设实施。同时,要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总之,各市(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度和指挥,及时处理和解决疫病防治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努力保持快速发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