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扩大
投资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40号 2003年6月1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扩大投资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年初确定的10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全年投资计划,再新增投资100亿元,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关于“两手抓”的方针,结合我省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为弥补“非典”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顺利实现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完成这个目标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在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全省今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于扩大投资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的若干意见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5月5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部署了当前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并针对“非典”对我省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提出了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等十条重要措施,确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进一步扩大投资工作。根据上述会议精神,省计委经过认真地分析研究认为,在完成1080亿元投资的基础上,再新增投资100亿元,进一步提高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确保全年GDP增长10%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一、确保重点新开工项目尽早开工
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34个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提前开工。其中:一季度已开工建设的神木20万吨甲醇、银桥乳品深加工、海升果汁等7个项目,要加强项目施工调度和现场组织管理,尽量多开施工面,争取多完成投资任务。西安城北集中供热工程、西安南二环南段立交桥、延安培训基地、铌钛合金超导材料产业化等4个项目必须于二季度内开工建设。其余项目必须确保在年内开工建设,并尽量争取提前开工。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要采取封闭式管理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尚未开工的项目,凡是审批权限在省内的,有关方面要简化审批环节,采用初步设计和招标方案一道审批、开工报告实行备案制等措施。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要积极报批。同时,加快一批未列入重点的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内再新开工重大项目16个(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