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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意见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监管网络体系,实现全方位监管。要充实区、县(市)药品监管力量,改善药品监管装备条件,明确乡镇、街道药品监管职能,充分发挥乡镇药品质量协管员的作用。要在农村、社区以及有关单位聘请药品联络员、义务监督员,发挥96311药监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公安、经济、工商、贸易、卫生、物价、计生、劳动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强有力的全社会、全方位监管格局。同时,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建立预警机制,探索网上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三)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逐步推进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实施。今年是实施GMP、GSP制度至关重要的一年,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时限,按期完成GMP、GSP认证工作。要主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扶优扶强,鼓励企业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对未能按期通过认证的企业,必须依法停止其生产经营药品的活动。与此同时,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标准,条件不具备的绝不批准,严把准入关。对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四)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广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知名药品经营企业来杭投资创业,提升杭州药品经营行业的档次和规模。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企业,支持连锁门店进社区、进农村,重点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逐步扩大连锁门店在乡镇、建制村的覆盖面,逐步扩大药品配送网络对村卫生室和药店的覆盖面。要把现代物流理念引入药品经营领域,支持医药知名品牌企业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兴办现代物流园区,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杭州市医药行业的整体竞争力。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现代物流企业享受我市关于促进商贸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以点带面,依法推进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的规范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额在整个药品市场上占主要地位,推进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在总结市一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建德市乡镇医院、富阳市农村卫生室规范药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全面推广。要加快制定《杭州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的法律责任,将医疗机构用药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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