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3]67号 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科技攻关组《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3]124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做好“非典”防治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全省各级政府、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四川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依靠科学,讲究科学方法,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非典型肺炎是突发性、传染性较强的新发重大疾病,目前对该病的病原传播规律、致病机理尚不明了。因此,在预防、防治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科技攻关,讲究科学方法,尊重科学规律,依靠科学手段,重大决策要听取专家意见。
二、由省科技厅牵头,成立四川省防治非典型肺炎科技攻关组,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省防治“非典”科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协调督促全省防治“非典”科技工作。
攻关组主要任务:组织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科技攻关;组织开展专项科普宣传;负责与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科技攻关组联系,及时了解全国“非典”防治科技工作情况,协助其做好有关工作,及时汇报我省“非典”防治科技工作情况,争取支持。
三、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科技攻关工作。针对我省非典型肺炎发生、流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立足近期、兼顾中长、突出预防、集中兵力、解决关键需求”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省科技资源,组织优势力量联合攻关,努力解决防治非典型肺炎科技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
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科技攻关:非典型肺炎流行规律、控制策略及技术措施;临床诊断和急救医疗技术、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预防或治疗用药物、医疗器械;防护产品及技术。
四、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科普宣传。在全省范围内,尤其是农村广泛开展防治“非典”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人民群众依靠科技战胜疫病的信心,增强公共卫生意识,促进全社会防疫能力的提高。加强科普宣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开办专题节目,全面、深入的开展防治“非典”的科普宣传工作。
五、为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条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各地政府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筹措防治非典型肺炎科技工作所需的科技经费并及时到位,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