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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贸易办公室关于扩大我市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引进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企业资源,加强中介服务,统筹规划,有步骤地引导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六、加快实施“大通关”工程,提高城市竞争力
  实施“大通关”工程,进一步提升天津口岸服务功能。建立强有力的“大通关”组织领导机构,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整合,使之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和最好的服务为企业出口提供便利条件。2003年通关效率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7年我市口岸建设和通关效率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贸易管理电子化、全方位、全天候的新体制。
  七、加强对外贸易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立以各类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主导,以出口信用保险和各类担保基金为保障的金融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机制,成立天津市出口信贷协调机构,解决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规模。加强与进出口银行合作,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贸易风险。
  (二)发展外贸中介组织,完善贸易促进体系。建立由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种中介服务组织和咨询机构组成的贸易服务体系,以及由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商会组成的海外支持体系。组织我市各类对外贸易服务机构制定在境内外开展出口营销活动的计划,辅以政府资金资助,带动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私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三)完善协调机制,营造政策环境。成立天津外贸发展顾问团,研究外贸发展的趋势及相关政策,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和完善关贸、税贸、银贸、检贸协调机制,形成扩大出口的良好政策环境。建立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机制,为天津外贸发展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建立国际贸易保障体制。政府、中介组织和各类企业相互协调与合作,建立责权分明、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反应敏捷的反倾销、保障措施及公平贸易机制;监测我市重要出口商品的出口数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特别是敏感出口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做好进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应诉工作,保护企业利益,增强企业战胜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能力;加强天津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及时通报,加强培训,帮助企业突破各种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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