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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贸易办公室关于扩大我市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完善对外贸易政策支持体系建设
  (一)用好天津市出口发展基金。使用原则和方向主要是:促进天津市重点产业、区县、中小企业、私营企业扩大出口,重点用于扶持主导产业中的25种商品扩大出口;吸引外国投资在津设立国际贸易公司和物流公司;支持天津名牌产品、软件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中小企业有计划地开拓国际市场。
  (二)充分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扶持企业出口,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我市企业出国营销、对外宣传、咨询、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对机电、高新技术等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带动作用的产业及有出口发展前景的产品,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运用技改贴息基金进行重点扶持。
  (三)制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办法。
  四、加快经营主体多元化建设
  (一)加快外贸领域对外开放的步伐,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中心。鼓励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等领域,在通关、外汇、退税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便利。积极推动出口型外资制造业项目落户天津。
  (二)进一步扩大进出口经营权,积极扶持集体、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放宽准入条件,使更多企业进入外贸领域;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外经贸政策宣讲及人才交流会,为企业在人才、业务政策知识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
  (三)创建对外贸易服务园区。在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立天津市外贸创业园,在市外贸办的指导下,通过降低准入条件、实行优惠政策、建立服务体系,为各类对外贸易企业创造优良的国际商务环境。
  五、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度开发国际市场
  (一)制定深度开发国际市场的计划,重点开发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盟、香港等主导市场和中东、独联体、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市、区两级外经贸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海外营销活动,帮助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开发国际市场。积极鼓励企业参加重点国际专业展,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动设备出口,建立产品海外营销网络。
  (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提高产品竞争力。选择50个有竞争力的产品品牌,通过系列化的市场营销活动,形成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支柱出口产品。资助入选品牌参加天津出口名牌商品展,积极扶持一批品牌产品进入国家有关部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行列。支持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取得国际产品认证、海外商标注册;支持企业进行出口产品研发以及海外市场开发策略的咨询。
  (三)实施会展兴贸战略。吸引国际展览公司落户天津,引进国际知名的展览品牌,为我市企业提供进入国际市场的快速通道;组织传统优势产品和为高新技术产品配套为主的展会,逐步形成我市国家级的展会品牌;办好PECC博览会,使之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天津展览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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