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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七)做好城乡排沥涝工作。市区分部和市内六区要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排沥预案,汛前完成排水设施维修养护,为排除市区积水做好各项准备。同时要严格排水管理,保护海河、津河、卫津河、复兴河、月牙河等市区景观河道水质。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对排水泵站、闸涵等农用排水设施进行及时检修,农村分部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汛期农田排涝顺畅。
  (八)抓好防御风暴潮工作。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潮工作。要全面落实防潮责任制,完善防潮预案,开展防潮检查,督促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市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等沿海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抓紧落实防潮自保的各项准备措施,增强抗御风暴潮的能力。
  (九)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汛期行洪河道不得设置有碍行洪的网箱渔具和阻水坝埝等障碍物。各级防汛部门和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已设置的阻水障碍物要在汛前坚决清理完毕。大港区要按照市防办的要求,在7月10日前全部清除辖区内独流减河阻水芦苇。
  (十)加强信息通讯传报工作。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气象信息、水文预报和风暴潮预报。市防指通讯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周密布置和检查防汛通讯网络,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各有关区县要加强防汛一级网、二级网的检查和维护。蓄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基站所在区县要加强设备维护,其他区县要制定应急通讯预案。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及时掌握水雨情、汛情、灾情和突发事件,妥善应对。
  (十一)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市防办和有农业的区及各县要精心编制雨洪水利用实施方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调度和拦蓄雨洪水,充分利用雨洪资源。
  四、抗旱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搞好水源调度,严格按计划供用水。市水利局和市防办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针对不同来水形势,搞好水源统一调度,制定城市应急供水预案,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市水利局和市节水办要逐月制定城市供水计划,并按照批准的供水计划,严格考核。各用水户要严格按照用水指标取用水,严禁超计划用水。
  (二)加强输水管理,做好保水护水工作。市水利局和引滦沿线各区县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引用引滦水行为,保护宝贵的引滦水源。自来水集团和房管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自来水管网进行检查维修,排除跑水漏水隐患,降低管网漏失率。
  (三)做好人工增雨工作。针对严重旱情,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抓住有利时机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为城市供水和农业抗旱增加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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