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我市2003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3年4月30日
关于我市200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起步年,也是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今年的防汛抗旱形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国今年夏季将有两条多雨带,其中之一就在海河流域。我市地处海河流域最下游,承担着海河流域75%的洪水渲泄任务。我市防洪工程体系虽经多年建设已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距国家规定的特大型城市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尚相差甚远,而且由于多年未来大水,新建防洪工程未经实战检验。一旦来大水,我市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同时,由于自1997年以来连续6年干旱,农业和农村用水严重缺乏,目前旱情仍在发展。如果汛期城市供水水源地潘家口水库不能有效蓄水,城市供水也将出现很大缺口。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水雨情特点以及气候条件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我市今年的防汛抗旱形势非常严峻。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防汛不能有麻痹思想,抗旱不能有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抓早、抓紧、抓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确保度汛和供水安全,为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三步走”战略提供保障。
防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200年一遇洪水,确保发生中小洪水无责任事故,发生超标准洪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努力实现雨洪水资源化。
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市供水确保安全,农村人畜饮水基本得到保障,节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水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农业争取有较好的收成,力争将旱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