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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办单位:自治区经贸委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领导:王永明
        哈尼巴提·沙布开 
        井植朴
        苗世旺 
        力提甫·依明
  自治区副主席 熊辉银
  责任范围:对全区农牧、供销、扶贫开发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负责监督检查减轻农牧民负担方面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村务公开工作。
  协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畜牧厅
        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扶贫办
  协办领导:艾则孜·卡尤木 
       王世江
        胡拜都拉·哈赛因
        买买提·阿不都拉
        赵国明
  自治区副主席 张舟
  责任范围:对全区内、外贸、旅游、工商管理、口岸管理及开发区建设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监督检查一些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情况。
  3.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自治区外经贸厅  
       自治区粮食局
        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旅游局
        乌鲁木齐海关
  协办领导:钱勇
        阿不都克里木·阿西木 
       吐尔逊·阿不都热衣木 
       乃依木·牙森
        张砚甲
  自治区副主席 刘怡
  负责范围:对全区科技、教育、环保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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