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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

  8.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主动服务上海大市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建设面向上海市场的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基地。加快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加强沪浙两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互认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我省各类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加强与上海、江苏在农业领域的科研合作,大力开发与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积极引进名特优新产品。采取多种形式吸引上海和国际工商企业来我省投资农业,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深度加工,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
  9.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分工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块状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多、加工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围绕上海六大支柱产业,形成一批配套基地。主动跟踪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有选择地接受上海的产业转移。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鼓励我省企业与具有技术、品牌、市场等优势的上海、江苏企业进行联合和嫁接,鼓励我省企业与上海、江苏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吸纳和转化科技成果,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特色产业。
  10.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国际化进程。学习借鉴上海、江苏利用外资和台资的做法,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在杭州湾建设一批重点开发区,成为“北接上海,东引台资”的桥头堡和前沿阵地。充分利用上海招商引资信息资源,加强与国外驻沪领事馆、跨国公司在沪地区总部、境外商务机构驻沪办事处、境外企业在沪商会的联系与合作,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台资企业,实现利用外资的新突破。海关、商检等部门要开展互为延伸的便捷服务,加强与上海、江苏有关部门的合作,尽快形成沪苏浙三省市进出口货物的大通关。
  11.加强金融、贸易合作,促进资金与商品融通。鼓励驻沪外资金融机构到我省开展业务活动,设立分支机构,参与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加强与上海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上海建立金融系统同城结算网络,支持我省企业到上海进行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引进上海先进的流通业态和经营模式,吸引上海大型商贸集团到我省开设连锁分店,扩大两地间商品流通。鼓励省内企业充分利用上海便利的外贸窗口,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上海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和博览会,为我省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和通过上海打入国际市场建立畅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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