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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一)坚持常年抗灾,力争夺取农业丰收。就全省而言,种植业生产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夺取农业生产丰收,农民收入才能有基本的保障。当前,要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要组织广大农民采取农艺、生物、化学、农机和工程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抗旱保苗。要努力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抗旱设备,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尽量减少旱灾损失,争取抗“非典”疫情和抗旱灾这两场攻坚战的双胜利。要加强苗期管理,坚持常年促早熟。旱灾严重的地方,要备足晚田种子,条件具备的及时进行毁补种。对可能出现的风、雹、病、虫等灾害要早做预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防灾资金、物资和责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力争夺取农业生产丰收。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开农民增收门路。在当前防控“非典” 的情况下,推进结构调整的信心不能动摇,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不能变化,工作标准不能降低,要下大气力抓好各项推进措施的落实。当前,重点是培育区域优势主导产业,认真组织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和奶业振兴计划,加快绿色食品产业、畜牧业、大豆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绿色、有机和无公害食品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切实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树立优质安全食品的良好形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要认真落实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座谈会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把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龙头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增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牵动力。要积极发展餐饮、运输、旅游、家庭手工业等农村二、三产业,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积极扩大农产品销售,千方百计保客户、保渠道、保市场。在当前尚未解除控制人员流动的情况下,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传真等现代化通讯手段,积极主动与国内外客户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密切的联系,千方百计巩固和发展贸易合作项目,提高合同履约率。要适应新形势,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广泛开展网上招商、网上推介项目和网上洽谈工作,力争保住老渠道,开辟新市场。要大力发挥经纪人代理购销农产品的作用,积极挂靠国内外大型食品销售连锁机构,发展专业配送 ,采取直销、代销等手段,促进农产品的远程交易。
  (四)切实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要坚定信心,努力争取在疫情解除后大幅度增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人数,确保完成全年转移24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63亿元、人均增收33元的工作目标。当前应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采取专业培训、电视讲座和发放书面资料等多种方式,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就业技能、职业道德和卫生防疫常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对进城农民的从业服务指导。要密切关注“非典”疫情和劳动力转移的动态,及时把务工就业信息传递给农民。发挥各种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承接劳务订单,进行对口团组输出。要引导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加强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做到疫情一解除,农民工马上返岗就业。在疫情没有完全解除前,要引导农民向非疫区或疫情较轻的地区流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农民就业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建立劳动力转移服务站,有序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要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 的原则,引导他们搞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上学、就医和承包地管理等问题,促进广大农民安心转移,尽快转移。对部分返乡后再出去务工路费有困难的农民,各级政府要适当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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