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
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3]1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6月11日
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省农业和
农村经济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意见
(省农业委员会 2003年5月31日)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我国一些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坚决果断的措施,严防“非典”在我省扩散。就目前看,“非典”疫情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局部的,也是有限的。但如果疫情持续时间长,目前一些隐性的、间接的影响可能会逐渐凸现出来,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此,全省上下要高度重视,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非典”疫情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
“非典”疫情对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在一些方面产生了程度不同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出务工农民大量返乡,农民工资性收入随之减少。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年初以来,各地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一个大的产业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势头强劲。预计全年转移劳动力240万人 ,比上年增长16.5%。截止到5月末,全省已转移劳动力134万人,其中在本地务工经商36万人,外出务工98万人。“非典”疫情发生后,由于农民工担心感染“非典”,加之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领域在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尤其是餐饮服务业在“非典”冲击下大部分关门歇业或减员,致使大批农民工无业可就,纷纷返乡。截止5月末,返乡农民工有18万人,其中从北京返乡2.5万人,从广州返乡2.9万人,从深圳返乡3.2万人,返乡率为18.4%。多数农民工返乡时间集中在4月20日至5月7日这段时间。外地返乡农民工按每人每月收入450元计算,这18万人返乡1个月,减少收入0.8亿元。每年春播后,是我省农民外出务工的一个高峰期。原预计今年春耕后,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将达到85万人。但“非典”疫情发生后,预计有50万原来打算出去务工的农民暂时推迟了外出务工的计划。1个月减少收入2.2亿元。如果疫情在6月末前解除,以上两项累计影响收入3亿元,农民人均减收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