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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地方海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本市旅游汽车和三轮车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汽车经营许可和运力投放的审批;负责起草旅游汽车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水路运输管理处(水上安全监督办公室)
  负责本市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的审批;负责水路运输、海上集装箱运输以及海运船舶、代理公司、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经营资质审核;负责旅游船舶检验,核发机动船驾驶证件;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
  (九)省际客运管理处
  负责本市省际客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省际客运经营许可及线路、运力投放的审批;负责省际客运车辆更新的核准工作;负责起草省际客运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货物运输管理处
  负责本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非营业性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的审批;负责省际道路货物零担线路、运力投放的审批;负责起草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一)汽车维修管理处
  负责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审批;负责本市汽车运输业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汽车维修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科技安全处
  研究起草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停车设施管理处
  负责本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停车设施经营行为规范;负责停车经营者的资质管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停车设施严格按使用性质经营。
  (十四)财务处
  负责草拟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的汇总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
  (十五)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培训管理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共青团和工会工作。
  纪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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