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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起草本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依法监督检查本机关及所属机构、挂靠单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情况;依法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三)研究室
  研究制订本市交通发展战略;负责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组织并推进交通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市交通行业史志、年鉴及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
  (四)交通规划处
  参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规划的研究;负责组织编制道路网络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水路交通等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大型综合性交通枢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审核大型城建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负责对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有关交通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
  (五)计划发展处
  研究提出本市城市道路的年度建设计划;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综合平衡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市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六)行业监督处
  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行业、道路工程验收及维修养护的地方标准和经营服务规范;负责监督检查本机关所属机构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调查了解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措施;负责本市交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规范。
  (七)综合协调处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交通组织方案以及本市交通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的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参与处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负责本市应急指挥系统中涉及交通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科技信息处
  拟定本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本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及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本机关及所属机构、挂靠单位的电子政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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