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市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市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区帮助本市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 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市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四章 预案的启动
第十五条 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市粮食局向市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市储备粮和设立市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市粮食应急工作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市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市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商委、市计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市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市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市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市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市商委、市计委:协助市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市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市农发行:负责市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