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神文明成效显著。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联系实际深入持久地进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移风易俗,反对迷信。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大力弘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文明市民学校中心校的作用,认真指导各村文明市民学校的工作,并抓出实效。有效地组织指导各行政村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或十星文明户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重视智力投资,落实《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积极组织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技术,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搞好乡村文化、家庭文化,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树立了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超计划生育得到有效控制。认真执行《
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完成本乡(镇)献血任务。协调组织本乡镇地域内的单位开展齐创共建活动。积极参加本市、本区县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社会各种公益活动,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工作,军政军民关系密切。落实《
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促进民族团结。关心群众生活,重视农村医疗保健,孤老困难户得到照顾,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风气良好。
四、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划部门的要求,搞好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不断完善乡镇道路、通讯和公共设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抓好村镇环境治理,清理无照经营,马路市场。清除违法建设、违章占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城镇管理。卫生保洁责任制落实,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卫生保健制度健全。消灭卫生死角,灭蚊蝇、灭鼠、灭蟑工作达标。重视环境保护,排污达标,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因地制宜搞好绿化美化,为群众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